國內

涉虐2外甥案面控 姨母姨丈不認罪

(吉隆坡23日訊)涉嫌虐待7歲外甥和6歲外甥女的夫婦今日被提控上安邦地庭,但是兩人皆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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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麗安娜奧瑪(34歲)與丈夫莫哈末阿斯亞力(29歲),兩人今日在被控涉嫌虐待前者姐姐的兩名孩子。

事發地點是兩人位於安邦查哈亞花園貝拉威斯達公寓的住家,案發時間介於今年8月至9月16日。

兩人是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處最高5萬令吉罰款或最高20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法官旺莫哈末諾里山允許兩名被告以1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兩人需要定期到最近的警察局報道,同時也需要交出護照給法庭保管。法庭也下令兩人不得恐嚇受害者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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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控官為副檢察司艾紮阿里,被告夫婦代表律師為阿茲琳妮。

法庭擇定案件於11月3日過堂。

根據較早前的報道,受害者兄妹因父親過世,母親不願意照顧他們,而交由妹妹夫婦撫養,但是卻遭到姨母姨丈涉嫌虐待,被打得遍體鱗傷。

男童於本月16日約下午4時40分把房門反鎖,嘗試從4樓公寓窗外躍樓逃走,當地居民發現後報案,趕來的消拯隊員破門進入,從4樓窗口外的屋簷處救下男童。

警方事後發現男童背部、腳部及手臂傷痕累累,男童的妹妹的背部與手腳也同樣有傷,而揭露了這起虐童案,警方當天傍晚約6時逮捕這對涉嫌虐童的夫婦。

女被告無業,沒有犯罪記錄,男被告則是電召車司機,有一項犯罪前科,尿檢顯示兩人沒有吸毒。

警方已把兩名孩子送到安邦醫院治療,並交由福利局官員照顧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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