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虐待幼兒 幼兒園業主兼老師被控

(麻坡13日訊)一名57歲的幼兒園業主兼老師因涉嫌虐待幼兒,今早在麻坡地庭面控!

這名被告如芝拉娃蒂於今天早上8時許,在麻坡地庭面對兩項指控,惟被告否認有罪,因此法官阿爾萬允許被告以每項控狀各1萬令吉保釋,並將此案擇定於5月12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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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項控狀指她在2月7日下午約2時30分,在位於麻坡沙禮路的一間私人幼兒園內,對一名3歲的男童做出可導致其頭部及臉部受傷的舉動。

第二項控狀則指她在同一天下午約4時,以布遮蓋另一名3歲男童的鼻子與嘴巴,此舉可能導致男童窒息。

為此,被告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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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此案的主控官烏米阿米拉副檢察司建議說,若讓被告保釋,把每項控狀的保釋金定在2萬5000令吉,不過法律援助局律師諾哈菲紮以被告是單親母親,育有8名孩子及患有頭疾為由,要求降低保釋金。

法官在聽取雙方陳詞後,將每項控狀保釋金定在1萬令吉及各須有1名擔保人,審訊期間,被告不得靠近或騷擾受害者、受害者家屬及證人。

據了解,被告是於2016年10月開始經營私人幼兒園。今年3月31日,一名孩童的母親接獲孩子遭虐待的視頻,才令事件曝光。

涉案者過後也到麻坡警局自首,並被扣留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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