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訊)43歲的電信網絡公司首席執行員涉嫌索取和收受20萬令吉的賄賂,作為提供近5000萬令吉的電訊塔建設及維修工程“代價”,結果東窗事發後於昨天被柔佛州反貪污委員會逮捕助查。
據瞭解,嫌犯於去年4月前後,索取並收受一家公司的賄賂,以提供在吉隆坡和雪蘭莪進行的相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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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州反貪會是日前在吉隆坡和雪蘭莪一帶展開反貪取締行動時,發現此受賄行為。
嫌犯昨晚8時在雪莪蘭反貪污委員會錄供後被捕,當局今早向沙阿南推事庭提呈延長扣留令申請,獲推事莫哈末利占批准還押4天至6月17日。
另一方面,柔佛州反貪會主任拿督阿茲米受詢時證實此事,並指此案正依據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A)條文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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