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挪240萬學校獎勵金 ​甲前官員控146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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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六甲28日訊)甲州教育信託基金前行政助理被控於2017年至2018年期間,涉嫌挪用逾240萬令吉,今日被控上甲州地方法庭共面對146項控狀時否認有罪,法庭允准被告以25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法庭擇定10月2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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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莫哈末哈納菲(31歲),來自亞羅牙也。

 

 

 

被告今日共面對146項控狀。2名法庭通譯員今日花了大約35分鐘,才將控狀逐一念完。

 

 

 

花35分鐘念完控狀

 

 

 

控狀皆指被告在2017年1月23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身為甲教育信託基金的行政助理,非法挪用準備作為甲州學校獎勵金的公款逾240萬令吉,抵觸刑事法典第408條文(失信)。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於1年及不超過14年,以及鞭笞及罰款。

 

 

 

本案由反貪會副檢察司依沙萬及聶哈斯麗尼檢控,地庭法官是拿督莫哈末納希爾。被告的3名辯護律師分別是阿末哈菲茲、爾米魯及克那卡欣。

 

 

 

被告代表律師向法官求情時,指被告被反貪會扣查期間給予高度合作,隨後不在基金服務,目前在位於甘榜的某雜貨店工作,尚需供養雙親及尚在讀書的弟妹,懇請降低保釋金。

 

 

 

莫哈末納希爾最後決定讓被告以25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同時擇定10月2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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