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訊)一名警階為警曹的43歲警察涉嫌濫用毒品,今早在新山推事庭面控,他不認罪,獲准以2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承審推事莎蘭妮將本案訂於10月5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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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弗蘭基禮蒙,他是穿著便服並戴上墨鏡和口罩自行前來法庭,在等候上庭期間則與同僚交談。
控狀指他在2021年8月6日早上10時55分,在新山南區警區毒品罪案調查組,被發現濫用克他命毒品,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5條文判刑。
提控程序結束之後,被告快步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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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是於8月初突擊新山市一家娛樂中心,當中落網的6人,有3名涉案警員已在8月15日被提控上新山推事庭。
據柔州總警長拿督阿育甘日前在新聞發佈會說,3名先前被提控的警務人員,包括2名分別29歲和31名的警長,以及一名32歲的警員。
他指出,這3名被告同樣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的罪名下被提控,唯3人皆不認罪。
“其餘涉案的公務員,則尚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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