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嫌濫用公司客戶資料 反貪會捕2高級經理

(吉隆坡23日訊)反貪會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條文(索取或收受賄賂)逮捕兩名公司高級經理,兩人被指從2017年開始濫用公司客戶資料。

馬新社報道,反貪會於今日在布城法庭申請延扣令,獲推事努來莎批準並發出5天的延扣令,從即日起延扣至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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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反貪會消息來源,兩名分別38歲及45歲的高級經理是於周三晚上9時被扣留在反貪會總部,以便協助調查案件。

據悉,另有7名相信是專門洩露通訊公司客戶資料的不法集團分子同樣於昨天日被捕,緊接著反貪會便對上述兩名公司高層進行調查,懷疑涉案者洩露客戶個資給私人企業,並從中賺取百萬令吉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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