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掏空案 吳宗憲認罪遭判緩刑3年

(台北17日訊)台灣綜藝天王吳宗憲過去因投資LED,涉嫌掏空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公司"3250萬台幣(約411萬令吉)而惹上官司,被以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2013年時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併科罰金300萬(約38萬令吉),當時他曾在微博發文喊冤,強調是遭牽連。

周四(16日)最高法院判決宣判,吳宗憲因未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另外,據法界人士表示,依法吳宗憲若3年內再涉刑事案件被判有罪,將會撤銷緩刑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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