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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2蒙女 警長明加控9強姦非禮罪

(巴生29日訊)涉嫌性侵及禁錮2名蒙古女郎的警長哈茲魯(30歲),今早在2項販運人口的罪名下被控,面對最高20年監禁的刑法。被告明天也將再次被提控9項強姦和非禮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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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市警區主任聶依查尼助理總監披露,基於受害者共有2名,因此涉案的警長將面對2項不同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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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名警長涉嫌性侵和非禮第一名受害者,因此面對6項性侵和1項非禮罪名。

 

“另外,嫌犯也涉嫌性侵第二名受害者,因此面對2項性侵罪名。”

 

被告將在明天被帶上八打靈再也法庭面控。

 

被告今日身穿藍色襯衫、紅色外套及牛仔褲出庭,神情鎮定。基於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受控,被告和其他人都戴上口罩。

 

哈茲魯希占今早8時40分,在兩名代表律師陪同下,前往巴生地庭面控。

 

他在法庭門外,甚至向媒體說了一句”這是一場誤會”(Salah Faham)。

 

2項控狀指被告在今年4月10日晚上10時30分至4月11日晚上8時30分,在八打靈再也一家酒店,同樣時間和地點,販賣2名年齡分別為36歲和20歲的蒙古籍女子,以獲取性交易目的。因此抵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法令(第670條),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判監禁不少過3年或不多過20年,同時也可被罰款。

 

被告否認罪狀。法官允許以2萬令吉(控狀各1萬令吉)保釋,同時沒收護照和必須每月到臨近警局報到,案件定於6月17日過堂。

 

由於被告不認罪,主控官莫哈末阿賽菲要求法官達斯寧以每項控狀1萬5000令吉的保釋,不過,被告律師沙里查則向法官求情,將保釋金減至兩項控狀共1萬令吉。

 

沙里查表示,繳付保釋金的目的主要是確保被告不會逃跑,而不是一項罰款,而且被告的底薪僅有1900令吉,但因上週已被停職接受調查,所以目前僅被支付一半的薪水。

 

“被告在調查期間一直給予配合,在加上被告的家人都在柔州,今天只有一名表親能夠來到現場為他保釋,因此懇請法官降低保釋金。”

 

最終,法官決定被告以各案件1萬令吉保釋(合共2萬令吉)、交出護照及每個月初必須到臨近警局報到,同時將案件定於6月17日過堂。

 

八打靈再也警區主任聶依查尼說,嫌犯明天在靈市法庭面對的9項控狀,其中8項抵觸刑事法典第376(2)(f)(強姦)條文,另1項則是抵觸刑事法典第354(非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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