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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賄包庇違法羅里公司 6被告不認罪案展11月過堂

(北海24日訊)檳州5名陸路交通局官員及1名前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官員,涉嫌受賄包庇違法羅里公司一案,今日在北海法庭過堂,6名被告在庭上均否認有罪,案件展至11月6日及11月15日再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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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是被控于2015年至2018年間,在威中不同銀行接受賄賂者提供的賄金,以便不對違例的相關公司或個人采取執法行動,牴觸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6(a)(B)條文,而每項控狀都有一項触犯刑事法典165條文(公務人員不得接受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的替代控狀。

6名被告分別是阿米諾拉菲、莫哈末法沙、阿布烏柏達、阿茲諾、莫哈末沙瓦尼及莫哈末尤斯里。主控官為莫哈末阿茲蘭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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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布烏柏達的案件將在11月15日過堂,其辯護律師為哈菲再諾。其余5名被告的案件則在11月6日過堂,辯護律師是莫哈末哈金,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是妮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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