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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律師”越出名越窮 曾陷低谷跑船滅蟲打地鋪

(新加坡24日訊)自嘲“越出名越窮”,“流氓律師”陳俊良揭露去年曾陷人生谷底,卸下律師袍“跑船”捉老鼠、殺蟑螂近半年,在碼頭打地鋪過夜還被警察臨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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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這個行業總給人光鮮亮麗的印象,但有著“流氓律師”稱號的陳俊良(38歲)坦然披露,去年一度陷困境,3月跟妻子分居,4月險些中風入院,手上的案子因幾乎都是無償服務,開始擔憂起生計。

他表示,後來從事滅蟲工作的朋友找他幫忙,為了生活5月初開始冒險“跑船”,出任務時就是要乘坐小船出海再爬上大船,碰到刮風下雨還曾險些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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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警察臨檢沒被認出

“有兩次,我們到國際海域服務,船只在這裡不能停駛,我們就得在大小船仍在行駛的情況下嘗試爬上去,其中一次還碰上大浪,大船撞上我們的小船,把小船撞得45度傾斜,十分驚險。”

有時碰到凌晨時分的工作太緊湊,他還曾在濱海南碼頭過夜。他透露,有一次睡在走道還被警察臨檢,但似乎沒有被認出。

陳俊良表示,平常若是在工作時間出海,一次酬勞不到100新元(下同.約280令吉),非工作時間則有200元(約560令吉),如果到危險性較高的國際海域,才有四五百元(逾千令吉)入袋。

他在這艱苦的日子中,曾萌生放棄當律師的工作,幸身邊的好友不斷鼓勵他,甚至出錢幫助他,他才振作重新出發,創辦了贏必勝法律事務所(Invictus Law Corporation),不過他仍繼續跑船滅蟲直到去年11月,前後達33次。

他自嘲說:“有些朋友以為我出了名一定賺很多,但是我是做無償服務出名的,所以是越出名越窮。我現在還是會繼續義務工作,只是必須取得平衡。”(LSL)

從事無償服務 曾2個月零收入

處理的官司有七成沒收錢,曾經歷過一兩個月沒收入。

陳俊良2009年入行,跟著已故的著名刑事律師蘇峇士學習,積極從事無償服務,2010年就榮獲刑事法律援助計劃金獎。

他坦言,原本只打算義務承辦三成的案件,但隨著這方面的知名度提升,求助的人越來越多,義務工作竟增至七成,另外還有參與社區服務。

“我以前是不領薪水的,有案子才有傭金,可是隨著無償服務的案件從2013年起越來越多,我的月入平均就是兩三千元,甚至還曾經整個月沒收入。”

過去6年進行了至少200場演講,去年中成立演講與培訓公司。

陳俊良不僅自立門戶發展原本的律師事業,也在去年7月成立一家從事激勵演講、法律講座、企業與個人培訓以及活動宣傳的公司。

他透露,他從2011年開始到學校等場合演講,連車馬費都不收,成立公司後才開始收費,至今已經以新公司的名義進行了大約10場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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