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當時1萬現在3千 凱里:3月罰款已下調

(八打靈再也1日訊)為什麼有民眾之前是收到1萬令吉的高額罰款,而日前沒罩口闖名牌店的外籍女子卻只收到2張總額3000令吉的罰款?

針對網民的這疑惑,衛生部長凱里今日在推特發文解釋,我國在緊急狀態期間將違反標準作業程序(SOP)的罰款額提高至個人1萬令吉,公司5萬令吉,然而在民怨四起後,政府已於今年3月17日宣佈下調罰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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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了解到外籍人士的罰款受到廣大關注,很多人開始拿此前一些更高額的罰單來比較。

對此,他舉出一則有民眾把口罩拉至下巴而接獲1萬令吉罰款的例子,指出罰單的日期是今年3月12日,我國當時處於緊急狀態,而根據緊急狀態,個人違規的最高罰款為1萬令吉,公司為5萬令吉。

“在3月17日,政府宣布一個指南,以制定更合理的罰款。

“因為人民覺得罰款額不合理和太高,所以有了這項指南。我也要提醒,在緊急狀態解除後,最高罰款恢復到個人及公司最高1000令吉的罰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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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警區主任諾德漢助理總監昨午發文告指出,針對一名外籍女子,沒戴口罩欲進入迪奧(Dior)名牌店,行為已違反SOP,對該外籍女子開出兩張罰單。

他說,罰單針對2項過失,分別是沒有掃描MySejahtera二維碼登記和沒有戴口罩,各別罰款1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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