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法院推翻裁決 運毒死囚無罪釋放

(布城13日訊)聯邦法院推翻裁決,改判一名在5年前以運毒罪名被判死刑的私立學院前學生無罪釋放。

據《馬新社》報道,以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為首的三司做出上述判決,批准沙迪亞的上訴並宣判他無罪釋放;另兩司為拿督娜莉妮和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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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姑麥潤在宣判時說,法庭沒有考慮沙迪亞帶警告意味的證詞及其姐姐的證詞,有關證詞造成影響誤判的重大的偏頗,有悖刑事程序法典第182A條文。

“我們在相關上訴中發現理據,就所有證據而言,我們認為有關定罪是不安全的,因此我們批准上訴,以推翻判決和刑罰。”

2017年11月27日,30歲的沙迪亞被指於2013年9月26日,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販運2個藏有1.8公斤和2.2公斤冰毒的行李,被高庭判決罪名成立,處以死刑。

他向上訴庭和聯邦法院提出的上訴遇挫,接著他以誤判(錯誤執行司法)為由,向聯邦法院入稟司法檢討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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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迪亞的代表律師為拿督鄭寶德、阿迪姆蘭、沙利姆等;控方為馬諾庫魯普和拿督莫哈末杜蘇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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