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沒提供員工安全工作措施 冷藏食品供應商罰4萬

(北海2日訊)因無法提供員工安全的工作措施,造成僱員發生意外,一家冷藏食品供應商今日被檳州職業與衛生局提供上庭,在北海地庭面對3項控狀,被告公司的代表律師在聆聽控狀後俯首認罪,被罰4萬令吉。

被告公司LTS Cold Storage Supplies有限公司由K.H Chiang &Associates代表出庭,在聆聽3項控狀後,承認有罪,地庭法官諾哈雅蒂在第一項控狀罰款被告3萬令吉,以及第二及第三項控狀各罰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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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職業與衛生局今日發文指出,根據控狀,被告公司面對的首項控狀指該公司身為僱主,卻沒有實踐員工的安全、衛生與福利,在進行維修電線工作時,無法(Gagal) 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措施,導致員工發生意外,因而觸犯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令第15(1)條文。

第二控狀指,被告公司身為僱主,卻無法在員工發生意外身亡後,迅速向最靠近該公司的職業安全與衛生局(JKPP)通報此事,因而在 觸犯職業安全與衛生條例5(1)(a)( aa)條文,以及牴觸2004年 職業及健康(NADOPOD)條例。

第三控狀,指被告公司身為僱主,卻無法在7天內,將相關員工在2020 年9月30日發生的死亡報告,填寫在職業安全與衛生局的表格 (JKKP 6)內,因而牴觸上述條例的5(1)(a)( bb)條文及2004年職業及健康(NADOPOD)條例。

此案的主控官為莫哈末諾阿茲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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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表示希望上述事件能給讓僱主以此為鑒,時刻遵守條例保障及重視員工的安全與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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