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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高官立大功 山西巨貪張中生逃死刑

(太原30日訊)有“10億巨貪”之稱的中國山西省呂梁市前副市長張中生(圖),原本一審被判死刑,但因為檢舉“山西某省級領導”受賄犯罪,構成“重大立功”,昨天二審被山西高院改判死緩,逃過一死。

2018年3月28日,張中生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死刑,但迄今未執行。張中生此前被查出索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0.4億餘元(約6.7億令吉),受賄金額原本居中共貪官之首,因此有“10億巨貪”的稱號。此一記錄於2020年被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前董事長賴小民打破,賴小民被控索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7.88億元(約11.5億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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