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柔警嚴打偷電挖礦 突擊3店起250比特幣挖礦器

(新山10日訊)柔佛州總警長拿督卡馬魯查曼說,柔佛州刑事調查組警方與國能南區執法小組展開打擊比特幣挖礦偷電行動,突擊新山地區3所店屋,起獲250個價值約37萬5000令吉的比特幣挖礦機器。

他今天在記者會上說,警方與國能在2月6日至8日的突擊行動中,逮捕5名男子和1名女子,他們的年齡介於40歲至52歲。警方嫌犯於2021年起涉及挖礦偷電罪行,以致國能損失39萬582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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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馬魯查曼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9(偷竊)和427(蓄意破壞)條文調查,國能則援引1990年電供法令第37(3)條文調查。

根據1990年電供法令,任何犯下偷電人士將可面對最高100萬令吉的罰款,或最高10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國能公司也可根據相同法令,向涉及偷電的店鋪展開斷電行動,並索取賠償。

他指出,不法集團偷電挖礦活動也對附近居民帶來電供影嚮,任意接駁或更改電源還可能引發火患,威脅住宅區的安全。

“警方與國能在去年突擊取締柔州21所店屋,起獲1746個比特幣挖礦機器,而警方將持續聯合國能嚴打涉及偷電挖礦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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