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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鐵最終成本達810億 財長:須降成本才能負擔

(吉隆坡3日訊)財政部長林冠英說,東海岸鐵路計劃(ECRL)的最終建造總成本是810億令吉,聯邦政府必須大幅度降低成本才有能力負擔這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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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發文告說,最終建造成本不包括東鐵的運營成本。

“事實上,810億令吉成本不包括目前還無法確定數額的運營赤字。此外,雪蘭莪州政府也強烈反對鵝嘜至巴生港口的鐵路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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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岸鐵路計劃於2016年10月21日首次獲得內閣批准,並於同年11月1日與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簽署工程、採購、施工及調試合約。

原定計劃是在鵝嘜綜合交通總站興建鐵路至吉蘭丹華卡峇魯,耗資460億令吉。

2017年5月13日,前朝政府與中交簽署額外合約,以展開把鐵路路線延長至巴生港口的第二段工程,這項計劃總值90億令吉。

在這之前,前朝政府內閣於2017年5月3日批准延長北部路線,從華卡巴魯至彭佳蘭古堡,耗資12億8000萬令吉,同年8月23日內閣批准東鐵為雙軌計劃,將額外耗資105億令吉。

林冠英指出,根據上述數據,這條全程688.3公里的鐵路基本建筑成本是667億8000萬令吉。

他說,在納入征用土地、利息、費用及其他運營開銷後,東鐵建造總成本高達809億2000万令吉。

成本分2部分

“這些成本可分為2個部分,第一部分發展成本涵蓋建筑成本667億8000万令吉、土地征用25億令吉、運營資金5000萬令吉及其他運營成本5億令吉。”

“第二部分融資成本則涵蓋利息74億4000萬令吉、伊斯蘭債券1億9000萬令吉、承諾費用2億3800萬令吉及管理費2億1600萬令吉。”

林冠英說,政府至今已通過全資擁有的營運子公司馬來亞亞鐵路私人有限公司(MRL),向中交支付196億8000萬令吉款項,即預付100億2000萬令吉及96億7000萬令吉進度款。

他說,有關100億2000萬令吉預付款是以等值的預付債券作為支持,因此在最糟糕情況下,聯邦政府仍可以收回這筆已付的預付款。

“基於上述數據及事實,以及項目可行性研究,我們預測只有中交大幅度降低價格,才能在財務及經濟上負擔東鐵計劃。”

“成本談判承包商將與這項計劃的其他涉及單位展開成本談判。”

林冠英說,聯邦政府已意識到雪蘭莪州政府強烈反對東鐵計劃,而根據《1976年城鄉規劃》第20A條文,聯邦政府在東鐵計劃需要諮詢雪蘭莪政府。

他說,雪蘭莪州政府基于已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把長達16公里的巴生吉冷結石英岩山脊列為世界遺產,而鵝嘜巴生港口路線將導致這項申請失敗。

他說,聯邦政府將在東鐵成本能大幅度降低後,才與雪蘭莪州討論東鐵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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