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2日訊)檳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針對木蔻山課題,起訴民政黨檳州前主席鄧章耀發表誹謗言論案件,雙方今日達成和解,鄧章耀也在檳城高庭內向林冠英道歉及撤銷言論,兩人也擊拳示意。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斯里卡馬魯丁沙宜為首的上訴庭三司於本月12日指示鄧章耀,支付7萬5000令吉堂費。隨著雙方同意和解此案,檳城高庭於今日為此案進行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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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章耀今早8時40分抵達高庭,隨後林冠英在8時55分抵達。
鄧章耀抵達高庭。鄧章耀在庭內聲明中指出,他會毫無保留及無條件撤回他於2016年11月15日在記者會發表的言論;有關言論於2016年11月26日,在《星報》網站、《星報》、《光明日報》及《星洲日報》發表。
他說,對上述所刊登的言論,造成林冠英的困擾及困難,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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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鄧章耀念完道歉聲明,林冠英上前與他擊拳。
鄧章耀先行離開高庭,林冠英則在庭外召開記者會。
林冠英指出,這起案件是自己起訴鄧章耀誹謗,之後鄧章耀道歉及收回言論,並需要支付7萬5000令吉堂費,事件也告一段落。
“這也證明我們的清白,檳州政府是有效率、公信力及透明的行政。”
他說,“雖然等到4年才能證明我們的清白,但最終證明我們清白。”
“目前本身還有面對一些法庭的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都需要時間證明清白。”
陪同林冠英出席高庭,包括阿依淡區州議員黃順祥、雙溪檳榔區州議員林秀琴、光大區州議員鄭來興、檳島市議員王宇航、陳慧萍及鄧志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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