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會否以緊急狀態(2)條例提控相關人士 林吉祥:總檢察長為何逃避問題?

(新山14日訊)行動黨依斯幹達公主城區國會議員林吉祥質疑,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哈倫為何逃避有關他會否援引“2021年緊急狀態(必需權力)(2)條例”,提控宣稱首相慕尤丁因失去國會多數支持,才頒布緊急狀態的人士的問題。

他今日在文告中指內閣部長出現矛盾言論,通訊及多媒體部長賽夫丁保證政府將辨別批判和假新聞,可是首相署(國會及法律事務)達基尤丁卻表示,任何人士若宣稱慕尤丁因失去國會多數支持才頒布緊急狀態,將抵觸2021年緊急(關鍵權力2)條例,並可被罰款最高10萬令吉、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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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試問哪個說法才是正確的?賽夫丁或達基尤丁?”

“賽夫丁保證‘2021年緊急狀態(必需權力)(2)條例’並非鉗制媒體自由,以及防範任何方面批判政府是沒有意義的,除非總檢察長清楚表明立場,他會否援引該條例,檢控任何宣稱慕尤丁因失去國會多數支持,才頒布緊急狀態的人士。”

“此外,‘2021年緊急狀態(必需權力)(2)條例’是否呈上內閣尋求核準?有的話是何時?為何內閣沒有建議條例在刊憲前先讓相關團體和人士提出反饋?”

另一方面,林吉祥說,他支持加快冠病疫苗接種計劃,以縮短其完成的時間表,這樣正常化和經濟複蘇才能在今年第三或第四季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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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當局是否朝著這個可能性努力著?事與願違的是,我們目睹針對冠病及緊急狀態的‘2021年緊急狀態(必需權力)(2)條例’橫空出世,這對公共信任和信心來說,是極為震蕩、騷擾和顛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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