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智庫“仇恨言論”調查 87%人認為問題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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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6日訊)根據一項調查,高達87%的馬來西亞人認為,我國的仇恨言論問題嚴重。

智庫The Centre在一項題為“仇視誰?怎樣仇視?“的調查中,調查了605名在西馬生活的大馬人,其中馬來人、華人和印度人的比例相近。

智庫發文告表示,他們讓公眾針對15篇“被某些族群視為冒犯和仇恨的言論樣本”,依據其關註程度評估這些言論的嚴重性,共有5個等級的嚴重程度可選。

調查發現,只有2%受訪者認為,以上仇恨言論“完全不嚴重”,12%認為“有點嚴重”,34%認為“中度嚴重”,高達41%認為“嚴重”,認為“非常嚴重”者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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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補充,最後3個級別的數字相加,結果為有87%的受訪者(認為我國仇恨言論問題嚴重)。

文告指出,大多數受訪者認為“非常嚴重”的仇恨言論,包括侮辱宗教信仰的言論、含有暴力威脅的言論(無論是含蓄或明確的),以及煽動對某一群體仇恨的言論。

受訪者表示,在一個多元社會中,這些言論是引發動蕩的潛在因素。

智庫The Centre是由前巫青團長凱里成立,於2019年7月投入運作,號稱發表中間派的觀點。凱里目前是科學、工藝及革新部長。

發表仇恨言論 社媒被指是主要媒介

調查發現,大部份西馬人(553人)認為,社交媒體是發表仇恨言論的主要媒介,其次是大眾媒體(385人)以及政客(365人)。

文告表示,被視為“非常嚴重”和“中等嚴重”仇恨言論間的主要區別在於,這些言論所引起的冒犯程度和恐懼程度。

該智庫建議,管理仇恨言論需要採取全面的方法,包括政策改變和機構參與,對於較嚴重但非刑事的仇恨言論案件,則建議設立國家仲裁機構,如委員會或法庭,為解決與仇恨言論有關的民事申訴提供渠道。

“構成刑事行為的案件,如煽動暴力,應由司法體系處理。然而,構成刑事行為的界限,需要在今天處理攻擊性或仇恨性言論的法律中,更加明確地界定。”

該智庫主張,在國家框架下分類和應對仇恨言論,至少要明確仇恨言論構成刑事行為或非刑事行為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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