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於文鳳拒收周星馳單車做禮物 寧要投資分成

於文鳯親自上庭為案件作供.

影星周星馳被前女友於文鳳追討7,000萬港元投資分成案,今天(19日)於高院原訟庭續審。於文鳳出庭作供,憶述在2002年,周星馳說要送她單車作聖誕禮物,但她說不要單車,並提出落實分成10%一事,當時周亦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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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文鳳提兩人的生活點滴,引起庭內哄堂大笑。

於文鳳跟周星馳雖已分手多年,但於在提及與周以前的關係時並無表現尷尬。在說到兩人的生活點滴,更引起庭內的律師與旁聽公眾哄堂大笑。

於文鳳今天選擇以英語作供,她表示自己並不是周的影迷,但在與他拍拖之後,當然有看他的作品。此時法官插嘴,打趣說:「你說到這句時聽來很痛苦哩?」而於就回應說:「我從沒有這樣暗示,那些都是喜劇啊」。

周星馳信任她可以幫到對方.
周星馳信任她可以幫到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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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解決美國簽證

她指出自己第一次被周要求幫忙,是對方當時的美國Visa出了問題而向她求助,那時他們仍未開始拍拖。於表示她之後一直幫周是因為兩人當時正在拍拖,她很想幫助對方,而並非為了報酬。文本立問於是否因為周星馳信任她才找她幫忙處理財務投資等事項,於表示是周星馳信任她可以幫到對方。她當年離職是應周星馳的要求,隨後便全職幫忙周星馳。

而在2002年簽定協議前,她已不時對周星馳的投資提建議,甚至涉足他的電影業務,助他解決與拍檔間的版權糾紛。

投資能力取得信任

她同意,她之所以能得到周星馳的信任,除了她在投資上的能力外,他們的親密關係亦是原因之一。而當時她以旗下公司名義與周簽約,也是因為那時他們的關係並不公開,所以不想自己的名字與周的公司扯上關係。

她又透露於2002年周星馳曾說過會送贈她一輛單車作為聖誕禮物,但她當時表示不要單車,她想要10%的投資利潤作為聖誕禮物。

她並強調,周星馳跟她有口頭協議,她提供投資建議,賺到利潤就可分到10%。而因出於信任,她並沒有把這些條件寫在書面協議上。她續指,與周在2002年初已就分成達致共識,到聖誕前後她提議開始實行先前的分成協議,提出要10%,得到周星馳的同意。

當時她並決離開胞兄的公司,全職幫助周星馳。兄長關註她是否白白只向周星馳付出,她就解釋會得到利潤分成的,並指周星馳不信任婚姻,她因這樣做不是為向周星馳逼婚,或逼他支付酬勞。

周星馳的大律師盤問時向於提出質疑,指周星馳本身已持有投資頂級物業的豐富經驗,根本是於文鳳要向周星馳學習,而非由於文鳳輔助周星馳。

對此於文鳳並不同意,她指自己在認識周星馳時雖無持有物業,但從父兄處學到不少物業建築與投資的知識。

對於雙方所簽訂的協議中,將她寫成月薪僅2萬港元的財務顧問,於文鳳解釋協議非由她撰寫,現在詳細看不但酬勞不對,對其職責的描述亦不真實。她指當時公司方面有提過,該書面協議有其稅務用途,她由於對周星馳的信任,也沒加細閱就便簽署。

於文鳳周星馳吃飯說英語

今日周星馳的大律師與於文鳳花費不少時間,去斟酌與周星馳討論分成協議所用的字眼有無差異。於文鳳堅持提及某些英文字眼,並爆出她與周星馳原來是用英語交談。於文鳳表示是周星馳為想進軍荷里活發展,所以要求他們以英語談話。她表示:「我知道聽起來很可笑,但我跟他一起吃飯時都是說英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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