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方天興:小四或須鑑賞爪夷文 “不應強制華小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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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6日訊)華總會長丹斯里方天興說,有關教育部準備在國民型小學四年級馬來文科增設“爪夷文書法藝術”,不應在華小強制性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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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表文告,表明支持教育部在各源流學校,包括國民型學校推廣馬來文書法藝術及所作出的努力,因為這是國文或官方語文。
他提及,自建國以來一般的理解,我國的國文是馬來文並非爪夷文,此次教育部把兩者“綁”在一起,將讓人民感到混淆,當局有必要釐清。
他解釋,以文字結構來看,馬來文和爪夷文是全然不同的,這一點值得關注。
“舉例說,中文結構和毛筆字是一致的,因此,學習毛筆字或中文書法,不會和中文字產生差異。”
方天興文告聲稱,他不反對教育部鼓勵人民學習爪夷文,也不質疑爪夷文書法藝術的推廣,但以國民型學校而言,它不應被強制性執行。
他說,以國民型學校而言,應優先推進提升國文水平的努力。
“至於華小推廣華文書法藝術,淡小推動淡米爾文藝術,則是推廣本身母語教育體系下,母語書法藝術的必然傳承,這是華、印小多年來的特徵。”
據方天興了解,以目前情況而言,在各源流學校能全面掌握爪夷文的師資也有待提升。
他籲請教育部在準備落實這項增設年爪夷文書法藝術(或教育部聲稱的馬來文書法藝術)措施前,應廣徵民意,包括與各族民間教育團體對話,先收集民意,才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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