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磁爐出怪聲 書記獲退還3000元

(檳城26日訊)一名律師行書記去年新購一架電磁爐,試用後發現跟廚具示範當天的品質有所出入,還發出怪聲,多番要求廚具公司維修,卻一直修不好,她憤而入稟消費人仲裁庭,庭主判廚具公司必須退還3000令吉給事主,而事主也要在14天內歸還電磁爐。

葉明莉(54歲)指出,去年10月30日,該廚具公司在大山腳購物廣場辦產品示範會,經過銷售員的介紹後,她用3000令吉買下該電磁爐。她於11月27日拿到有關產品,首次使用毫無問題,之後就響出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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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冊子裡也說明,任何材質的鍋都適用於這個電磁爐,可是當我用不銹鋼鍋煮食時,電磁爐即顯示E1符號,意思是電磁爐過熱,然後就完全關閉,我擔心有危險性,所以不敢再用。”

她說,聯絡當天銷售員前來檢查後,對方稱需要2至3星期進行維修,但基於家裡沒有其他火爐,不方便下廚,所以她要求對方1天內將電磁爐修好。不過修了之後,原本的問題仍存在。

她表示,曾寫信到廚具公司總部要求更換全新的電磁爐,或者原銀奉還,卻得不到回覆。唯有向貿消部投訴她的遭遇,當局也建議她入稟檳城消費人仲裁庭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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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具公司稱正常音響

廚具公司代表週二出庭抗辯時說,如果索償人發現任何不妥,應該在11月就提出詢問,而不是到今年2月才作出回應,吉隆坡總部也稱,電磁爐運作一定會發出聲音。

他表示,電磁爐發出聲音是正常操作,當操作過熱就會自動停止,服務人員取回電磁爐詳細檢查過,證實沒有問題。第二次回收時,公司決定替她更新電磁爐,但她已經不要了。同時,該公司銷售員在供證中指出,當天在購物廣場的開放式地點進行示範會,氛圍吵雜,雖然參與示範會的消費者只有4個人,不過不排除索償人聽不到電磁爐發出的聲音。

他說,索償人是於下午3至4時到達會場,在她購買後,服務人員也上門幫他安裝及再一次示範使用方法和講解功能,那時候電磁爐已經是有發出聲音。

庭主法麗娜披露,消費者之所以會購買,是因為銷售員“厲害”講話,給予消費者很多美好的畫面。銷售員在遊說消費者購買之際,往往信口開河,這種行為要不得。因此,她判決辯方必須承擔3000令吉,付回索償人,而索償人也要在14天內歸還電磁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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