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官:財部文告皆用國文 中譯是給大家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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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6日訊)財政部長林冠英新聞官拉瑪指出,她自5月23日就職以來,部門官方文告皆以國文書寫,而中文文告只是其中一種譯本,旨在方便中文媒體在報導時,能掌握官方文告中的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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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臉書貼文說,部長深明中文媒體翻譯文告時面對的困難,因此當文告中出現術語或龐大數額時,官員便會將文告內容譯成英文或中文,減輕記者及官員的負擔。

 

她指出,在林冠英發出中文版文告前,不少記者致電要求解釋國文或英文文告中詞句的含義,如果沒有中文文告,官員或財長就需接聽需多來電,逐一講解文告的內容。

 

拉瑪承認財政部官員的確犯下失誤,即中文文告不該出現財政部的信頭,讓人誤以為中文文告是官方文告。

 

但她強調,財政部及官員發出中文文告並無惡意。她希望大家把眼光放遠,因為眼前有更重大的課題要處理,“我同意國語是一個國家的象徵,不能妥協, 但最重要的就是知錯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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