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政府擬修訂語文出版法令 不尊重國語將被罰
(吉隆坡21日訊)語文出版局主席拿督斯里阿旺沙里安披露,政府正修訂《1959年語文出版局法令》,未來一旦有人不尊重國語,將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
他今日出席語文出版局成立66周年慶後受詢時表示,上述2項刑罰是該修正案的建議之一,目前已在最後階段,預計會在下個月提呈給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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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意要愛國
他解釋,這不是指語法或拼寫的問題,而是對國語的不尊重。而罰款不是為了懲罰,用意是為喚起人們的愛國主義。
此前,有報道指政府將修訂語文出版局法令,讓語文出版局能對任何反馬來語的行為採取行動,包括在縣市級別。
阿旺沙里安提議,政府依據語文出版局法修正案修訂《國語法令》,以便當局可更有效地履行其作為語言執法者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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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不僅是語文出版局法令需修正,政府也須修正國語法令。如果法令被擴大,政府可要求語文出版局落實更明確語文政策。
“此法令的修正是全面的,不僅涉及執法,還包括國際化、認證和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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