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收賄50萬批工程 GLC前高層與1公司主管被捕

(新山6日訊)一名在退休前擔任官聯公司主管的61歲男子,疑在任期內接受一家公司主管50萬令吉賄款後批予一項園坵工程,而於昨天雙雙在新山反貪污會辦事處被捕。

兩位皆為61歲,來自昔加末的男嫌犯是於昨午12時30分至下午5時,在新山反貪污會辦事處接受調查時被昔加末反貪會官員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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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會於今早獲得推事蘇海拉批准延扣兩嫌5天,直至本月10日,以助調查一宗涉及50萬令吉賄款的案件。

據悉,該名退休嫌犯在2019至2020年之間,擔任昔加末一間官聯公司的主管,涉嫌接收另一家公司主管的50萬令吉賄款,以批准在昔縣的一項園坵工程。

柔佛州反貪污委員會主席拿督阿茲米昨日受詢時證實上述逮捕行動,並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16(a)(B)法令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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