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休會不辯論355修正案 班迪卡:職員已徹夜未眠

(吉隆坡7日訊)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解釋,他昨天提早宣佈休會,不讓2016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法案(355修正案)動議進入辯論環節,是因為他和國會職員都徹夜未眠,他不想再坐在議會廳內多待一小時,聆聽國會議員一些“不合理”及“愚蠢”的論述。

“我昨天說了,若有權,我必須行使;否則,難道要我再用數小時時間,聆聽這些已經聽過,而且有些是不合理及愚蠢的論述?然後坐在議會廳內,忍受這些人?例如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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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週三的國會會議“挑燈辯論”19個小時至昨日清晨5時,但週四的會議卻在下午4時就休會一事,他說明,這是因為政府要在週三完成處理所有法案,以致他們須坐在議會廳內至清晨5時05分。

他今早為“共和聯邦女性國會議員東南亞區研討會”主持開幕後提及,這是政府在國會議會常規15條文下的意願,他們要完成所有法案,並非他個人的意願。

非突然結束議會

他也否認,昨日的會議是“在突然的情況下結束”;根據國會程序,當一項動議被提呈、宣讀及附議支持後,議長需開放辯論及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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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要這樣,我們週四已在議會廳內坐到清晨5時05分,因此,昨天我行使議長的權力,我要會議提早結束,因為國會秘書與職員週四凌晨在辦公室過夜,我也是在清晨5時才睡覺。”

談到為何不按正常開會時間,在下午5時30分才宣佈休會時,班迪卡重申,他已不願再多坐1個小時。

“國會程序是,宣讀動議及附議後,進入辯論環節,所以我須停止會議;若議員批評我愚蠢,那麼我在這9年來,聆聽他們的論述,大部分也是愚蠢的。”(TKM)

延至下次會議

355修正案仍受約束

班迪卡昨天宣佈,355修正案的辯論展延至下次國會會議才進行;他今日強調,即使到了下次會議,該修正案的辯論也受國會議會常規15條文的約束。

他說明,議會常規15條文闡明,政府事務應比私人事務先處理,即議員提呈的私人法案排在後頭,直到各項政府法案結束後才處理。

這意味著,355修正案能否在下次國會會議獲辯論,將是未知數。下次國會會議將在7月24日至8月10日期間召開。

針對誠信黨署理主席沙拉胡丁阿育指,議長不允許國會議員針對355修正案辯論,是“愚蠢”(bloody fool)的決定一事,班迪卡表明,每個人都有本身的觀感,那只是對方的觀感;身為議長,他的任務不是取悅所有人。

他聲稱,伊黨也想(修正案動議)進入辯論及投票程序,他們想要獲得其它政黨的支持,但他有權展延會議;這不表示他們(朝野議員)在未來無法辯論。

“他們純粹以政治情緒及政治議程發言,我沒有政治議程,我(的責任是)主持及確保會議順利進行。因此,任由沙拉胡丁或其他人批評我,我並不在乎。”

班迪卡說,他昨天主持會議的方式對各方公平,因為昨日也有巫統議員想要參與辯論,若他只迎合其中一方,才叫不公正。

“對我來說,若所有出席的朝野議員都不認同我,則表示我是公正的。”

不辯論不投票

班迪卡:國陣領袖言論

針對有國陣領袖聲稱,國陣之前已決定355修正案不會進入辯論及投票表決環節一事,班迪卡強調,這只是國陣領袖的言論,他並不在乎,因為他們的談話出於政治利益。

他認為,重要的是,他說什麼及做什麼。

“即使是(國陣)聯盟領袖的談話,也是為了政治利益,他們要贏得選舉,而我卻沒有參與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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