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控網絡貸款欺詐4男女認罪 各罰4千元或監6個月

(大山腳14日訊)被控涉及網絡貸款欺詐案的4名男女,今早在大山腳推事庭認罪,每人被罰款4000令吉,或以6個月監禁取代。

4名被告李順清(21歲,彭亨淡馬魯)、廖慧娟(28歲,彭亨淡馬魯)、藍柯尼(25歲,霹靂)及何偉倫(33歲,波德申),被控于今年10月7日約下午4時05分,在武吉敏惹柏邁2一所公寓單位,共謀提供違法的虛假貸款,觸犯刑事法典第120B(2)條文,並與第34條文同讀,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罰款,或兩者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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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師伊瑪莎基拉在求情時指出,第二被告是2名孩子的單親媽媽及第四被告還需撫養2名孩子,希望推事基於他人直接認罪而給予輕判。主控官娜蒂雅副檢察司則表示,由於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希望推事做出適當處罰。

推事莫哈末哈里較後宣判4名被告每人罰款4000令吉,或以6個月監禁取代。

根據案情,警方是在案發當天展開海鷗行動,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和威中商業罪案調查組聯手突擊位於武吉敏惹柏邁2一所公寓單位。在行動中逮捕涉嫌操作網絡貸款騙局的1男3女。

警方在全馬共接獲44宗相關投報,案件涉及款項40萬1815令吉32仙。(人名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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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告在被帶入法庭時,低頭躲避鏡頭。

4名被告(前排左一、右二至右四)被警方押往大山腳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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