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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篡改一馬報告及洗錢 納吉2案下月續審

(吉隆坡7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與1MDB前首席執行員阿魯爾甘達被控修改1MDB稽查報告案及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訂在2021年1月才續審。

納吉代表律師律師諾莎希拉在案件管理後聲稱,辯方在上週告知法庭,其當事人需出席國會至本月17日,因此尋求騰出上述兩宗案件的審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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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續說,1MDB稽查報告案原定在今天續審至10日,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則原定在本月14日續審至17日。

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檢察司表示,控辯雙方也擇定上述兩宗案件續審的審訊日期。

納吉與阿魯爾甘達被控修改1MDB稽查報告案的審訊日期是2021年1月18日至21日、2月22日至24日、3月8日至11日、4月5日至8日及12日至15日。

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則是擇定在2021年1月4日至7日、25日至27日、2月2日至4日、8日至11日、15日至18日、4月5日至8日、19日至22日、26日至28日、5月3日至6日、17日至20日、24日至27日、6月1日至3日、8日至10日、21日至24日、28日至30日及7月5日至8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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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阿魯爾甘達出席今日案件管理的律師是賈思敏。

納吉和1MDB前首席執行員阿魯爾甘達被控修改1MDB稽查報告案,是在2019年11月18日開審,最後一次的審訊日則為今年10月13日,較後碰上雪隆及布城落實有條件行管令而被迫展延審訊。

至於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法庭基於納吉曾在9月到訪沙巴州助選後進行14天居家隔離,於10月5日批准該案件審訊展延至10月19日繼續進行。惟基於吉隆坡落實有條件行管令,法庭在10月19日再度展延審訊至11月10日,較後又因有條件管制令的延長又再展延,原定於12月14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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