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控殺害3個月大女兒 婦女拒認罪

(瓜拉登嘉樓24日訊)涉嫌殺害親生女兒的年輕媽媽今日被提控上庭,她在瓜登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法官阿茲曼擇定10月16日在甘馬挽地庭再次過堂,並允許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同時諭令被告在審訊期間不能騷擾控方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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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的被告努納茲哈來自甘馬挽,被控於今年9月11日在甘馬挽朱蓋的尼蘭2墾殖區的住家,蓄意致死3個月大的女兒美蒂娜莎拉,抵觸刑事法典第309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最高20年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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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由副檢察官祖法茲里亞負責提控,被告則沒有聘請代表律師。

 

根據案情,9月11日早上10時30分,被告的丈夫回家送食物給被告時,發現女兒奄奄一息,被告對丈夫說已經把女兒送去天堂,她的丈夫趕緊把女兒送到診所急救,可是醫生在早上11時30分證實女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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