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控偽造4轎車6文件罪成 小販JPJ前女書記罰款監禁

(亞羅士打9日訊)沙爹小販和居林縣陸路交通局前女書記在2016年共謀偽造文件合法化在新加坡報廢後運入大馬的“複製車”,兩人今早在亞羅士打第二地庭被判4項罪名全成立,各被罰款4萬令吉和監禁3年。

首被告為聶哈茲里利(39歲),第二被告是努魯哈寧(37歲),她在2017年被控後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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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緩刑罰至上訴完結

據控狀指,首被告在2016年2月16日、6月1日以及6月30日,在居林陸路交通局向第二被告行賄,共謀偽造4輛轎車的6種文件,抵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8條文,同時在24條文下同讀。

第二被告被指在上述日期和地點,濫用職權偽造4輛車的6種文件,即車輛註冊表格、車輛轉名表格、車輛違規記錄報告、關稅局批准並獲電腦驗車中心驗證的證件、電腦驗車中心檢驗報告及關稅局批准的授權書,抵觸同一條文。

法官哈米達米宣判,2名被告每項控狀被罰款1萬令吉以及監禁3年,每人共被罰款4萬令吉,若被告今日內無法繳付罰款,以坐牢8個月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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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刑期即日起同步執行,所以兩名被告僅監禁3年。然而,法官允許暫緩監禁的刑罰,直到此案在高庭上訴程序完結為止,並批准2名被告各以2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每個月初必須到鄰近警局報到。

反貪會主控官為陳秀萍副檢察司。

第二被告(左)偽造4輛轎車的6種文件罪名成立,被罰款4萬令吉以及入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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