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捅死單身男案 4月13日再過堂

(勞勿13日訊)本月6日以利刀傷人,導致受害者在16小時後不治的嫌犯彭雪飛(譯音),今日被帶往勞勿推事庭面控。為了等待被告的精神鑒定報告,推事庭將案展4月13日再次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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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死者是新巴力都賴邨53歲單身男子葉振南;由於被告擁有文冬醫院精神科病历,推事沙魯依克山諭令被告送往柔佛精神病院柏邁醫院(Hospital Permai)作精神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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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聘請代表律師的被告在庭上點頭表示明白控狀。本案主控官是陳凱玲(譯音)副檢察司。

 

上周五,被告相信是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之下,在葉振南家門前以利刀刺入他的背部,傷及他的肝髒。

 

葉振南在本月6日早上8時左右在住家門前,欲騎摩多到芭場時,冷不防背後被捅一刀,這一捅造成他的肝髒流血不止。當天深夜12時左右,葉振南在立卑中央醫院咽下最後一口氣。

 

根據葉振南家屬,他在年輕時期曾到吉隆坡打工,一直到兩年前才回到家鄉幫忙家人看顧芭場,和被告並不相熟。

 

46歲的彭雪飛在捅傷葉振南之後自行到勞勿警局投案,警方隨後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條文(持械傷人)扣留彭雪飛助查。

 

葉振南逝世之後,警方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對此案展開調查並提控被告,若被告罪名成立,唯一刑罰是強制性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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