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挑戰巫統合法性 16前黨員上訴被駁回

(布城3日訊)聯邦法院駁回16名巫統前黨員針對未能取得挑戰巫統合法性的司法審核準令,所提出的上訴。

以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阿茲哈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指出,巫統已完成各級黨選,上述前黨員所提出的司法審核申請已屬學術課題,因而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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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茲哈表示,根據巫統黨章第20.7條文,任何針對巫統黨務入稟法律訴訟的黨員,其黨員資格將自動撤銷,而上述前巫統黨員地位已不再是黨員。

他們在入稟司法審核時是不同區部的黨員,不過他們入稟法庭翌日,即2018年4月21日,黨籍已被撤銷。

因此,阿茲哈說,代表答辯人巫統執行秘書拿督斯里阿都拉勿的律師拿督威拉莫哈末哈法里贊指出,16名申請人沒有法定地位提出上訴,這是有理據的論點,因而他駁回上訴。

他指出,此案實際上是延遲黨選的相關課題,而法庭秉持著不插手政黨內部黨務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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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四司是聯邦法院法官拿督阿都拉曼、拿督斯里哈絲娜、拿督林添鑽及拿督羅紮麗雅,此案今天通過zoom視訊進行。

上述16名巫統前黨員入稟司法審查申請,列社團註冊局及阿都拉勿為答辯人。

他們是沙里胡丁、諾哈里米、瑪麗安、莫哈末哈法米、沙哈魯丁、阿紮益、諾瑪拉瓦蒂、拉蒂雅娜、莫哈末拉菲、努魯哈娜、卡馬魯、莫哈末希卡馬、慕占紮米、諾麗占、羅哈妮及莫哈末哈菲茲。

他們要求撤銷社團註冊局於2018年3月5日,發表批準巫統展延黨選至2019年4月19日的文告,理由是這已經超過最長的展延期限。

他們也要求社團註冊局暫時解散巫統,以及暫停該黨活動,以等待司法審核,同時要求法庭宣布巫統各區部不合法,並解散支部及最高理事會。

高庭於2018年4月27日駁回他們的司法審核申請,同年11月,上訴庭駁回他們的上訴,不過,聯邦法院去年批準他們針對提出上訴。

他們的代表律師是莫哈末哈尼夫,高級聯邦律師三蘇代表社團註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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