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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涉性騷擾 伊庭法官起訴洛曼誹謗

(吉隆坡15日訊)大馬伊斯蘭法庭首席法官拿督莫哈末奈因針對巫統前最高理事拿督洛曼指控他性騷擾,而起訴後者誹謗,要求賠償3000萬令吉一案,入稟法庭申請“缺庭判決”(Judgment in default)。

根據《星報》報道,莫哈末奈因是在2月14日通過Messrs Akberdin & Co 律師事務所入稟上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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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奈因的代表律師拿督阿本丁阿都卡迪受詢時,證實有關的申請。

報道指出,莫哈末奈因入稟“缺庭判決”申請,是因為答辯人洛曼沒在此訴訟中作出答辯。

若答辯人沒在傳票送達之日算起的14天內作出答辯,起訴人有權在無需審訊的情況下向法庭申請“缺庭判決”。

“缺庭判決”意指法官在答辯人對案件未提出任何異議或回應的情況下,批準起訴人所請求的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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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洛曼已獲得延長時間作出答辯,有關的時間延長在2月11日結束。

在1月17日,莫哈末奈因針對洛曼在1月10日和13日,通過臉書“Lokman Noor Adam Official”發布的貼文誹謗他,入稟法庭起訴後者。洛曼當時指控莫哈末奈因性騷擾包括一名“拿汀”在內的數名女性。

莫哈末奈因聲稱,洛曼也分別在1月10和14日通過YouTube頻道對他進行誹謗,以及在1月11日和13日,通過臉書發布3則貼文誹謗他。

根據莫哈末奈因的指控,有關誹謗言論帶出他騎劫宗教的意味,未能成為讓人欽佩和和受人尊敬的可靠領袖,同時無法為社區樹立良好榜樣,玷污伊斯蘭司法局的形象。

莫哈末奈因指出,他在2021年12月12日向警方報案,否認曾經性騷擾相關婦女,同時也針對洛曼對他的指控,向警方報案。

莫哈末奈因在1月13日向洛曼發出信函,要求後者在24小時內撤回誹謗言論、刪除臉書貼文並公開道歉,但直到今天,後者一直保持沉默。

因此,莫哈末奈因聲稱誹謗言論損害了他的聲譽和形象,貶低了他在公眾眼中的正直和地位。

他正在尋求庭令,以讓洛曼撤下視頻和貼文,以及禁止後者重新發布貼文,並作出道歉。

為此,他尋求由法庭評估的一般損害賠償、沒有以身作則的賠償、加重和懲罰性損害賠償,各1000萬令吉,以及除道歉外的其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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