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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商販營業依國安會決定 隆市局否認雙重標準

(吉隆坡12日訊)吉隆坡市政局發文告否認當局在全面封鎖期間持雙重標準允許部分商販在首都營業,並指任何商販的經營許可都是取決於國家安全理事會所發佈的的決定與指示。

行動黨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日前發文告抨擊吉隆坡市政局在全面封鎖期間持有雙重標準,允許有蓋室內巴剎、小販中心及市集營業,卻禁止露天早市巴剎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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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22罰單

她在文告中指出,這項決策對露天巴剎的小商販而言不公平,而且露天巴剎空氣流通,比起封閉式的有蓋巴剎及小販中心等,對小販和顧客來說理應更加安全。

她因此要求聯邦直轄區部長丹斯裡安努亞慕沙針對上述做法,向人民解釋,當局是基於什麼標準作出的決定?並重新檢討該政策。

針對此事,吉隆坡市政局發佈文告指出,當局所允許營業的商業活動包括批發市場、小販中心、有蓋室內巴剎、路邊攤、市集、上鎖的售貨亭與攤位、餐車、流動小販,以及持有臨時許可證、限時執照或關懷吉隆坡(KL Prihatin)臨時執照的商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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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早市巴剎與政府不允許營業的夜市及農貿市場相同,在全面封鎖期間都不獲允營業。”

文告表示,對於每個獲准營業的商販都必須遵守已制定好的標準作業程序,迄今為止,吉隆坡市政局已對這些地點進行監控,並針對不遵守標準作業程序的場所發出22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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