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馬地方

指偏袒餐車業者 無牌販商斥隆市局雙標

(吉隆坡6日訊)吉隆坡市政局執法人員於上週六前往甲洞富城園商業區取締非法小販,6名小販遭當局開出罰單,罰額約百餘令吉。中招小販質疑當局持有雙重標準,在允許餐車留在當地營業之下,對其他攤位的小販“趕盡殺絕”。

這些小販分別是在五角基擺攤或以流動羅裡的方式營業,售賣的包括食物及日常用品,大部分都在當地營業多年,其中有者更是在當地擺攤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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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非法攤的小販說,為了生計,在不得不在沒有執照下,冒著被有關當局取締的風險下擺攤掙錢,因此被取締及開罰單也是無可厚非,但卻不能接受當局以雙重標準對待同是在當地擺攤的小販。

他們也說,當局取締的都是不在餐車區域擺攤的小販,讓他們感到是被針對性對付。

指餐車業者排擠手段

據知,當中小販聽聞是餐車業者因認為其他攤販同樣售賣食物,會打擊到他們的生意而向市政局作出投訴,當局進而採取取締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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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保憑(左)申訴小販所面對的困境,並指多名小販因佔用停車位及無牌營業而被市政局開出罰單。

針對上述事件,甲洞社區工作者余保憑在接獲當地小販的投訴後,也於今日前往向涉及小販瞭解情況,同時也召開記者會申訴小販所面對的困境,包括獲得當局不同的待遇。

余保憑批評市政局以兩種不同的方式,對待在同一個地方做生意的小販,認為當局此舉是不公平且不合理,更是他們所不能認同的。

“餐車業者起初也是無牌經營,但最後卻在中間人的協助下,獲市政局批准留在原地營業,這也顯示當局的雙重標準。”

他也認為,當局應該既然允許餐車營業,應該一併合法化當地的小販,同時也質疑當局為何趕走所有在當地擺攤的小販,卻只留下餐車繼續在當地營業。

他指出,當初在落實行管令時,富城園吸引了3組人前來擺攤找吃,其中包括有夜市小販及餐車業者。市政局在行管令結束後,要求其他小販回到原來的地方營業,但卻批准來自雪州及甲洞孟惹拉拉鎮的餐車業者在當地擺攤營業,這背後究竟有什麼議程?

余保憑也說,尤其餐車也為當地商民帶來不少問題,包括每天霸佔約30至50個停車位,甚至還停泊過夜。他強調,市政局作為一個地方行政中心,不應該為了維護其中一個單位的利益,卻犧牲了大眾的利益。他已就此事再次向當局作出反應,同時也致函向公共投訴局及反貪局反映。

此外,余保憑也將協助收集小販們的罰單,再提呈給市政局,幫助他們也能獲得執照下合法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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