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戶外搭帳篷手續不完整 米都數盂蘭勝會遭檢舉

(亞羅士打26日訊)中元節已近尾聲,但米都區內有數個需借用戶外空地搭帳篷酬神辦歌台的盂蘭勝會,卻被亞羅士打市政廳執法人員檢舉指他們申請籌辦手續不完整需補辦繳費,否則將會被拆除帳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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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些受到檢舉的盂蘭勝會,今年也一如往常向市政廳、警方和哥打士打縣署申請臨時准證和娛樂准證,並繳付手續費和准證費。但日前突然被市政廳官員指他們的申請手續不完整,未向市政廳商販部門提出申請。

不補繳費將拆帳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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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都端姑哈米娜商業區居民協會主席賴俊偉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說,該會每年都會按程序向市政廳發展部分申請臨時準證,以及向哥打士打縣署與警方申請娛樂准證,今年一連4天的准證費用為280令吉。

“本月22日我們搭好帳篷後當天就遭亞羅士打執法官員到來檢舉指申請手續不完整,尚需向市政廳商販部門繳交搭建帳篷、清理垃圾及臨時準證的費用,4天共計1453令吉。”

賴俊偉說,執法官員指如果沒有補上申請,隔天就會拆除所有的帳篷。理事會無奈,只好趕緊補繳費用。

甘榜不再也巴剎盂蘭勝會也遇到上述類似情況,最終經過協商後才平息了風波。

該會主席余光明說,該會過去舉辦45年中元節活動,皆有按照程序向市政廳、警方及縣署提出準證申請,從未遭執法官員到場阻攔。

“據我所知,其他地區也有盂蘭勝會福利組搭帳篷面對這問題。我們希望人民代議士可協助向相關部門官員溝通,以免往後問題更加惡化。”

馬寶慶:獲准證單位須繳清費用

亞羅士打市議員馬寶慶說,凡是在市政廳地段或公共場所舉辦慶讚中元節活動的單位,都必須向市政廳發展部與商販部門、縣署以及警方提出申請。他也提醒有關獲得批發准證的主辦單位,也須前往相關執法單位繳清准證費用,避免遭執法單位取締。同時,在活動結束後,也需到有關部門領取回押底金。他說,慶讚中元節時,一些盂蘭勝會會搭建帳篷,因此,他們就需向商販部門繳交搭建帳篷、清理費及臨時准證的費用,而有關費用已清楚列在申請表格中,這條例早已存在多年。

他解釋,由於近年來出現很多違例帳篷,加上有些舉辦單位認為只是短短兩、三天祭拜儀式,應該不會有人理會,所以就沒提出申請。

無論如何,他希望有面對問題或任何疑惑的舉辦單位,可前往市政廳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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