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憲法專家:抽煙是人權嗎 凱里:不該危及他人及國家衛生系統

(八打靈再也11日訊)憲法專家拿督賽沙林法魯齊表示,每當國家使用刑法來執行道德、將罪惡定為犯罪或規範個人自主權時,就會引起憲法問題,因此,煙草和吸煙管制法案受到國會和公眾的嚴格監督也就不足為奇了,而本著民主精神,這種監督應該受到歡迎。

他說,“禁煙世代”的法律目的是通過將年輕人(2007年之後出生)吸煙或擁有其他吸煙設備列為非法,逐步消除吸煙對健康的危害。

Advertisement

“然而,仍有一些憲法問題值得研究。是否有吸煙和吸電子煙的人權?在憲法第5(1)條款下,吸煙是保障人身自由下的一部分嗎?”

對於賽沙林法魯齊在星報發表的這一篇題為“沒有吸煙和吸電子煙的人權”的文章,衛生部長凱里推特發文表示,無論自由主義者說什麼,在憲法下,無權傷害自身和他人以及給國家衛生系統帶來負擔。

賽沙林法魯齊在該文章中指出,有確鑿的醫學證據支持這項反吸煙健康倡議。吸煙會導致癌症、心髒病和肺病、中風和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疾病,而每年通報與吸煙有關的死亡人數超過2萬7000人,各種因吸煙引發的疾病治療費用也主要由納稅人承擔。

他說,由於二手煙對吸煙者和其他人造成傷害,因此沒有吸煙或吸電子煙的人權。

ADVERTISEMENT

他指出,吸煙、吸電子煙和兜售這些產品導致的疾病和死亡也對公眾健康造成不可否認的傷害。

“尼古丁成癮與其他藥物成癮沒有區別。如果國家可以禁止或管制其他藥物,它也可以管制尼古丁或其替代品。”

“那些援引憲法第5(1)條款為吸煙或電子煙辯護的人不記得此條款並未賦予人身自由的絕對權利。”

賽沙林法魯齊進一步提出,煙草和吸煙管制法案下的刑罰條款是否不相稱?近6年來,我國的法庭一直認為,法律的嚴厲性、合理性或壓迫性不是由法庭來決定的。

他說,煙草和吸煙管制法案的禁煙世代並非不合理或不相稱。芬蘭和紐西蘭等許多其他國家也有類似(但更軟)的法律。

他指出,允許部長在憲報上將任何公共區域作為非吸煙區的規定是合理的。然而,該法案的某些方面雖然在憲法上可以接受,但似乎相當霸道,需要審查。

“是否違反了憲法第8條款關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承諾?”

他說,總而言之,煙草和吸煙管制法案的基本目標是可以支持的,從年輕人開始,最終延伸到所有人。

“法律的主要挑戰是執法,而不是合憲性。儘管自由主義者可能聲稱,憲法無權傷害自己和他人並給國家衛生系統帶來負擔。”

賽沙林法魯齊表示,無可否認,這項法律將帶來許多挑戰。這將助長非法捲菸貿易的增長。走私集團將擁有更大的市場。腐敗會加劇。”

他說,法律將難以執行,但圍繞執法的挑戰伴隨著所有法律。

他也說,另一個挑戰是,為了確保公眾合作,有必要對公眾進行再教育。

“許多年長者都習慣吸煙。許多年輕人錯誤地將吸煙視為一種成年禮和’掙脫’的一部分。”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