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尤丁:總檢長無權插手 淡虎列恐是內政部權限

(八打靈再也22日訊)內政部長丹斯里慕尤丁指出,把淡米爾之虎列為恐怖分子是內政部長的權限,總檢察署沒有任何權力插手內政部權限內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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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文告指出,除了我國,還有數個國家也頒布和把淡米爾虎組織列入恐怖組織的名單內,包括印度、加拿大、美國和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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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我國已經從2014年開始把淡米爾虎組織列為恐怖組織,根據當局所接獲最新的資料顯示,他身為內政部長擁有堅固的理由,把上述組織繼續列為恐怖組織。

 

“這個組織相信還是擁護足以威脅公眾安寧及國家安全的意識形態,因此有關當局有責任依據法律管道採取行動,杜絕以任何形式散播與該組織有關的意識形態及活動。”

 

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昨日援引聯邦憲法第145(3)條款所賦予的裁量權,決定撤回12名涉嫌與“淡米爾之虎組織”(LTTE)恐怖組織有關控狀。

 

湯米湯姆斯也以馬共及愛爾蘭共和軍作例說明這項決定,同時促請內政部長重新檢討“淡米爾之虎組織”被列為恐怖主義組織地位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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