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彼得控偽造文書案 移交亞庇審理 上訴被撤銷

(布城15日訊)上訴庭今日撤銷沙巴州基本設施發展部前部長拿督彼得安東尼要求將他被控使用偽造文書一案從吉隆坡移交至亞庇地庭審理的上訴申請。

以拿督諾比阿里分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一致作出上述裁決;另2名法官是拿督阿末納斯菲及拿督莫哈末納茲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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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主控官扎基阿斯拉夫副檢察司說,在進行案件管理期間,彼得不曾出庭。

“我要求法庭擇定日期讓上訴人出庭。”

扎基阿斯拉夫說,彼得僅入稟上訴通知書,但自去年仍未入稟上訴請願書。

彼得和律師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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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和代表律師今日也缺庭。

彼得是在吉隆坡高庭於去年3月18日駁回他要求把案件交由亞庇地庭審理的申請後,針對高庭裁決提出上訴。

根據控狀,彼得被控作為Asli Jati有限公司董事經理,偽造志期2014年6月9日的沙巴大學校長辦公室信函。

他被指以欺詐為目的,有意在該文書中加入不實陳述,據稱沙大與Asli Jati工程公司已展開合作,也就是該公司同意注資和成立一間技術培訓中心,而沙大全力支持該公司的申請,以通過直接談判方式落實工程。

他被控於2014年6月13日至8月21日期間,在布城聯邦政府行政中心首相署的首席機要秘書辦公室犯下上述罪行,抵觸刑事法典第468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7年和罰款。

交替控狀指出,彼得安東尼在同一時間和地點使用同一份偽造文書,以注資和成立技術培訓中心,抵觸刑事法典第47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吉隆坡地庭是在去年12月14日宣判彼得表罪成立。被告的自辯階段在今年2月18日完成,法庭擇定3月31日聆聽控辯雙方陳詞,以裁決彼得是否被定罪或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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