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強姦未遂燒屍滅跡案 學校保安控謀殺女員工

(吉隆坡23日訊)因強姦未遂,狠下毒手殺害書商女員工後再燒屍,學校保安人員今日被控謀殺罪,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涉嫌強姦未遂,將受害人殺害燒屍,35歲保安員被控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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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的被告莫哈末尤斯里今日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表示明白,由於謀殺控狀涉及高庭權限,因此推事庭沒有被告認罪與否記錄。

身穿黃色T恤的被告,在聽取控狀時看起來很平靜。他被控於3月12日下午1時45分至5時30分,在蕉賴斯里慕里亞(Seri Mulia)國中的農業生活技能課室內,謀殺一名25歲女子馮舒琪(譯音)。

被告因此抵觸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條例,一旦罪成,唯一刑罰為死刑。

推事黃彩霞(譯音)擇定此案於5月25日過堂。本案主控官為普拉妮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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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導,蕉賴警區主任莫哈末依德佔早前指出,初步調查,該名保安員是在案發當天企圖強姦25歲女死者未遂,憤而將對方殺害後,燒屍滅跡。

根據調查,死者替書商老闆工作才一個月多,她和在學校任職保安員已有兩年的被告,並不認識。

燒屍案是於本月12日傍晚6時,在蕉賴敦拉薩鎮布迪曼19路某國中的課室發生。女死者被發現遭離奇燒死在一間用於農業生活技能的課室內。

警方到場後便逮捕該保安員協助調查,當時初步懷疑嫌犯強姦未遂,將其殺害燒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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