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張柏芝遭追討違約金 恐日燒逾50萬

(香港訊)張柏芝2011年與謝霆鋒離婚,獨力扶養2子Lucas和Quintus,之後秘密產下第三胎“小王子”(Marcus),近來憑藉選秀節目《乘風破浪的姐姐2》再度迎來事業高峰。不過,她去年遭前經紀人指控,預收片酬卻沒照合約演出電影,要求她退還1276萬港幣(約695萬令吉)。如今有港媒分析,若張柏芝決定打官司,每天恐怕要燒掉百萬港幣(約54萬令吉)。

憑藉選秀節目《乘風破浪的姐姐2》再度迎來事業高峰。
張柏芝憑藉《乘風破浪的姐姐2》再度迎來事業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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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張柏芝前經紀人餘毓興及經紀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去年7月入稟香港高院,要求張柏芝退回1276萬港幣,理由是她收取了預支的片酬後,卻沒有按照合約內容,接拍經紀人安排的電影;除此之外,經紀公司也要求張柏芝就違約一事進行賠償。

張柏芝與前經理人合約紛爭有新進展。
張柏芝與前經理人合約紛爭有新進展。

香港媒體報導,張柏芝的案件12日有新發展,法庭已收齊雙方所需文件,定於12月22日以“案件管理傳票”形式開審,估計開審時間約半小時;報導指出,所謂的“案件管理傳票”,是指法庭根據控辯雙方爭辯的關鍵點,以及案件需要傳召的證人等細節決定審訊天數,期間也會嘗試調解雙方矛盾。

張柏芝若與前經紀人打官司,恐將日燒百萬港幣。
張柏芝若與前經紀人打官司,恐將日燒百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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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張柏芝與餘毓興不願意和解,2人將會進入案件審訊階段,加上涉及的案情複雜,可能至少需要10天以上,才能完成審訊。參照周星馳與於文鳳的官司,明星一般都會聘請資深大律師,後者收費相當昂貴,甚至一天就要燒掉百萬,倘若輸掉官司,還得支付對方的律師費,屆時張柏芝損失恐怕不只1000萬港幣(約544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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