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峇拉遺孀訴藐視法庭 沙菲宜等3造成功撤銷

(吉隆坡6日訊)高庭批準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等三造的申請,撤銷已故私家偵探峇拉遺孀珊達密起訴三造藐視法庭的準令,同時諭令珊達密支付沙菲宜等三造各5000令吉的堂費。

此案以內庭形式聆審。高庭法官郭秋順(Quay Chew Soon,譯音)在聆聽了訴辯雙方約2小時陳詞後,作出有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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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沙菲宜,另兩造分別為巫統華玲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都阿茲與醫生賈尼沙納丹。

 需支付三造各5000堂費

峇拉也是“蒙古女郎命案”關鍵證人。他曾在2008年7月3日立下首份法定宣誓書,並揭露10項對納吉的指控,惟數小時後又撤回,並以第二份截然不同的宣誓書取代,較後舉家搬離我國;他之後重返大馬,卻在2013年3月15日因心髒病而逝世。

珊達密在2014年6月首次入稟吉隆坡高庭,起訴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夫婦等9造,惟高庭卻基於她及3名孩子皆沒法律地位提出訴訟,撤銷了他們入稟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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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達密和3名孩子之後在2017年8月1日二度入稟高庭,並在訴訟中將納吉和拿汀斯里羅斯瑪、納吉胞弟拿督佐哈里拉薩、拿督斯里納西爾、資深律師丹斯里希西爾阿伯拉罕及其兒子蘇尼爾、宣誓官再納阿比丁、地毯商人迪巴及律師阿魯納巴蘭列為第1至第9名答辯人。

珊達密接著又在2018年10月31日入稟申請,指沙菲宜、阿都阿茲與賈尼沙納丹阻止他們交叉盤問商人迪巴。她在去年獲高庭發出準令,批準她起訴沙菲宜等3造藐視法庭。

她說,迪巴報警聲稱沙菲宜等3人利用偽造醫藥報告,企圖阻止其出庭,此舉是為避免迪巴出庭時,供出納吉涉案的細節。

沙菲宜在今日案件結束後受詢時表示,高庭此前批準珊達密進行單方面訴訟,他和阿都阿茲及賈尼沙納丹則在去年7月12日入稟法庭,申請撤銷對方起訴他們三造藐視法庭的準令。

他指出,法官批準撤銷準令的理由包括基於迪巴宣誓書不可信,也存在許多疑點,是一名無法被信任的證人。

“迪巴說我不是他委任的代表律師,是不可信的,因為我有文件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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