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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不知復甦次階仍禁止 瀑布游泳罰2千

(太平24日訊)國家復甦計劃邁入第二階段,夜市小販誤以為可以到瀑布游泳,結果卻接到2000令吉罰單。

家居新板金城園的陳民新(66歲)指出,7月1日政府宣布霹靂州進入國家復甦計劃第二階段,允許民眾到公園晨運,因此他便以為也可以到瀑布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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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最近天氣炎熱,加上本身閑賦在家沒開檔,因此一時便興起到瀑布游泳念頭。並於本月18日下午獨自一人到太平奧斯丁瀑布游泳,大約下午5時許便打算離開。

“未料在要離開前,就有數名執法人前來,並指在這段期間尚不允許到瀑布游泳,並開出罰單。”

陳民新表示,由於夜市禁止開檔已超過2個月,導致收入全無,希望當局體恤並減輕其罰款,他今日也向保閣亞三區州議員廖泰義求助。

廖泰義應允協助事主向當局求情減罰額,也借機提醒民眾,現階段當局只允許民眾到太平湖公園晨運而已,但禁止民眾在公園閑聊或群聚,至於郊野的瀑布嬉水區依然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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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民新(左)展示罰單,並向廖泰義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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