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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免加劇國人債務 收緊“先買後付”機制須及時

(八打靈再也7日訊)經濟學家拿督沙扎里說,監管“先買後付”(BNPL)機制的舉措是及時的,而其中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個人可獲得的信貸額度。

他在受詢及政府將制定消費者信貸法令(CCA)一事時,向馬新社表示,必須對BNPL進行相應的監管,收緊BNPL監管框架也是需要迫切進行的,因為如果施加的利率和罰款過高,並非所有公民都有能力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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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信貸法令預計將在2023年第二季度提呈,以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和增長。該法令將由財政部領導的消費者信貸監督委員會負責管理。

“在我看來,BNPL應收緊的方面包括,可為客戶批准的信貸額度、提供的利率、允許使用BNPL的商品類型和定價,以及付款期限。”

他表示,大多數行業都依賴於以信貸或貸款的方式購買商品;並補充說,信用卡便是其中一種常見的BNPL工具。

信貸買物品多是需要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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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看造成家庭貸款問題的主要原因,大多數是源自於信用卡貸款,那些信用卡貸款使用了像BNPL那樣的方案。而大多數能夠以信貸方式購買的物品,都被視為是需要(wants)而非需求(needs)。

嚴管信用卡申請信貸額度

“最好的是,我們嚴格控制信用卡的批准和擁有信用卡的標准,而不是僅提供BNPL服務給那些我們認為是弱勢群體的人。”

根據一個對10家非銀行的BNPL供應商進行的調查,BNPL的市場交易從2020年的5500萬令吉飆升至2021年的14億9000萬令吉。

相比之下,馬來西亞的家庭債務從2020年的1萬2700億令吉,上升至截至2021年的1萬3750億令吉。

沙扎里對BNPL服務有可能加劇國人面臨的債務問題表示擔心,同時他認為,需強調道德高於責任能力(responsible ability)。

“人們想要某樣東西和購物是沒有問題的,只要是負責任地去進行。然而,在批准任何與信貸有關的申請時,客戶必須如實申報是否有超出其能力的債務。

“因此,需要研究該法令的利弊,我們不能一直說‘不’,而是需要取得平衡以保護各方。”

此消費信貸監管架構預計將以分階段的方式來落實,即第一階段(即在CCA法令頒布之際,暫定2023年底)、2025年為第二階段,2030年之後為第三階段。

沙扎里認為,目前給予制定和落實法令的時間足以讓業者遵守和調整他們的業務。

“該法令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業者和客戶,所以越早越好。

“目前的法律並不合適,例如,如果有人無法償還(BNPL的)債務,就會對相關行業造成損害,並使得破產人數增加和導致更多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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