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家庭主婦社險計劃法案 國會三讀通過

(吉隆坡25日訊)國會今日三讀通過家庭主婦社險計劃( SKSSR )法案,以便為55歲以下的家庭主婦提供社險保障,每年的保費是120令吉。

人力資源部副部長拿督阿旺哈欣說,這項計劃是自願性參與,家庭主婦、丈夫或任何人都可根據法案登記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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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計劃將由社險機構管理,旨在保障家庭主婦發生任何事故的福利和提供疾病保障。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家庭主婦社險法案時說, 家庭主婦的定義包括全職或兼職管理家庭的婦女,不論是否已婚,這包括已註冊結婚的妻子、寡婦和鰥夫;以及有孩子的母親或單身母親。

他指出, 丈夫、家庭主婦、家人或任何人都可代家庭主婦繳納保費,丈夫或家庭主婦可以準許其僱主扣減工資以支付保費。

他說, 符合條件的家庭主婦是大馬公民和永久居民,受保年齡是55歲以下的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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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法案不適用於年滿54歲且從未付保費的家庭主婦。

他說,12個月的保費必須以每年 120 令吉提前繳付,以確保他們符合領取福利的資格要求,若無法繼續繳付,必須在現有供款期結束前 60 天內通知社險機構。

他指出, 為了不給家庭主婦,特別是極端貧困等弱勢家庭主婦帶來負擔,政府將根據 2022 年預算案,為向 i-Suri 註冊的 15萬名婦女繳納保費,政府將會撥款2000萬令吉來加以落實。

他說,此法案有兩項福利,即喪失能力福利和傷殘福利。喪失能力福利包括醫療福利、永久性殘疾福利、終身照顧津貼(Elaun Layanan Sentiasa)、遺屬撫恤金(Pencen Penakat)和殯葬管理福利。

而傷殘保險福利則有衰弱津貼(Elaun Keuzuran)、每月250令吉的終身照顧津貼、遺屬撫恤金和2000令吉的殯葬費。

合格者每月可獲得300令吉的遺屬撫恤金,直到55歲為止。

終末期腎衰竭者和洗腎者可獲得每月200令吉的援助金,而康複福利的最高金額為5萬令吉。

針對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楊巧雙指,政府指繳納率是根據假定家庭主婦月入600令吉來計算具侮辱性,也唯恐被作為一個基準的問題,阿旺哈欣表示,部長有權力根據資金能力來提高該假定收入額,該部也會探討修正該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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