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宗教老師控雞姦少年

(檳城24日訊)29歲宗教老師涉嫌雞姦15歲少年,今日被提控上庭時不認罪,獲地庭法官批准以1萬2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面對3項控狀,分別是1項刑事法典第377C條文(強迫雞姦或口交)及2項2017年兒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b)條文(使兒童觸摸自己或別人的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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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被指於去年11月至今年3月14日期間,在直落公巴一間民宅雞姦一名15歲少年,牴觸刑事法典第377C條文,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少5年、最高20年和鞭笞,同時也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b)條文,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和鞭笞。

此案主控官是娜米拉穆達,被告律師為萬尤索,承審法官諾莎哈將此案定在4月26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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