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獲庭令 挑戰父親擅替改教
(八打靈再也25日訊)40歲女保險代理員今早成功獲得高庭準令,挑戰父親單方面替她改教的決定。
《當今大馬》報導,吉隆坡高庭是在今早批准這項司法審核准令申請。
要求身份證刪“伊斯蘭”被拒
這名女子是在國民登記局拒絕允許她從身份證上刪除“伊斯蘭”一詞後,提出了法律訴訟。
這名女子宣稱,她的父親在她10歲時,即1990年,在沒有徵得佛教徒母親的同意下,單方面在雪蘭莪州宗教局將她登記為穆斯林。不久後,她的父母離婚了。
高庭法官瑪麗安娜是透過電郵通知各方高庭的此項決定。
來自總檢察署的高級聯邦律師阿末哈尼爾證實,司法審核已經獲得準令,案件管理將在4月8日。
阿末哈尼爾是答辯方的代表律師,這起案件的3名答辯方分別是國民登記局總監、大馬政府和雪蘭莪伊斯蘭理事會(MAIS)。
信奉佛教不曾遵循伊斯蘭
這名女子是於1980年在新加坡出生,現與母親居住在吉隆坡,並表示自己信奉佛教,不曾遵循伊斯蘭。
她宣稱,去年8月,一名來自霹靂怡保國民登記局辦公室的官員,拒絕處理她要求恢復非穆斯林名字,以及在身份證上刪除“伊斯蘭”一詞的要求。
這名官員要求她提供伊斯蘭法庭的庭令,之後國民登記局才能處理她的申請。
在國民登記局拒絕依照她的律師所發出的要求函(Letter of demand)後,她的律師團隊在去年11月在高庭提出司法審核准令申請。
她要求高庭作出數項宣判,包括宣判她是佛教徒。
同時,她要求法庭發出履行職責令(Mandamus),指示國民登記局總監向她發出一張新的身份證,允許她恢復非穆斯林名字,以及刪除“伊斯蘭”一詞。
她要求法庭向大馬政府發出履行職責令,以確保國民登記局總監遵守法庭的諭令。
她也要求法庭發出履行職責令給雪蘭莪伊斯蘭理事會,以便雪蘭莪伊斯蘭理事會刪除她改教的註冊,以及撤銷在1990年10月以她的名字發放的皈依證(Islamic conversion 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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