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女嬰被狗咬斷手臂案 男罰1千女保外

(馬六甲20日訊)轟動全國,出世7天女嬰被狗咬斷手臂一案,涉案2名男女今日分別以疏於看顧動物並導致他人受傷,以及疏忽照顧女嬰罪被控上法庭。男被告認罪不諱,被判罰款1000令吉,女被告不認罪,獲准以5000令吉保釋,法庭擇定12月18日過堂此案。

案中的男被告顏忠貴(譯音,41歲);被控疏於看顧動物並導致他人受傷,對此認罪不諱,被判罰款1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坐牢2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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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女被告王秋蓮(譯音,39歲)則被控疏忽照顧女嬰被控,她對此不認罪。

男被告認疏於看顧動物並導致他人受傷,被判罰款1000令吉。

男被告被控於2020年9月8日,約早上9時,於峇章威杜麗花園某單位,疏於看顧家犬以致咬斷陳氏女嬰右臂,此舉已抵觸刑事法典第289條文。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6個月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阿妮絲娜祖娃提控,推事是馬扎娜。馬扎娜最後決定判男被告罰款1000令吉,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則以坐牢2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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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女被告今日位於甲州地庭面控,她被控於2020年9月8日,約早上9時,於峇章威杜麗花園某單位,疏忽照顧陳氏女嬰,此舉已抵觸2001年兒童法令31(1)條文。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10年或罰款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案由副檢察司麥祖茵提控,地庭法官是諾瑪依斯邁。諾瑪依斯邁允準女被告以5000令吉保釋,同時,擇定12月18日過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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