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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婆婆張蘭被判監禁1年 申請提交新證據遭駁回

1月7日,據港媒消息,大S(徐熙媛)的婆婆、知名餐飲集團俏江南創始人張蘭,早前因沒有遵從香港高等法院頒下的凍結資產令,被裁定藐視法庭,遭判處監禁一年,同時發出拘捕令。張蘭申請向高院上訴庭提交新證據以推翻指控,上訴庭1月7日頒布書面判詞,指張蘭沒有合理辯解為何她不在原審時提交有關新證據,故駁回她就上訴提交新證據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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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張蘭因出售俏江南股份而惹上官司,並被高等法院下達禁制令,要求張蘭必須申報她所有淨值超過50萬港元的資產,但張蘭當年接受傳媒採訪時透露自己是藝術品收藏家,名下有300至400件藝術品,更會把藝術品放置於專業貯存設施以長期保存,對於沒有申報有關藝術品,張蘭辯稱她已停止直接擁有價值多於50萬港元的藝術品,但法官認為張蘭在短期內完成出售的說法難以置信,張蘭又不出席審訊接受盤問,最終法官裁定張蘭已被證明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藐視法庭。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張蘭在2018年4月11日提出上訴,但事隔兩年在2020年4月27日才向法庭申請提交新證據。張蘭指她想呈交長江三峽畫作的公證書,強調自己從未擁有該畫作,但法官指張蘭決定在原審時不出庭作證,而且新證據也沒有明確顯示張蘭並非長江三峽畫作的持有人。

另外,原審時有確實證據證明張蘭在2014年3月,以近55萬美金購入藝術品,但張在被裁定藐視法庭後才稱,她曾向一名名叫田軍(譯音)的男子借貸,但田軍要求她還款時把近55萬美金匯入美術品賬戶,以便他購買兩件藝術品,田軍也提供了該兩件藝術品的收據。法官指張蘭沒有在原審中呈上有關證據,更何況禁制令規定她需申報任何價值多於50萬港元的資產,僅是以近55萬美金購入藝術品的證據,已是強力證據證明張沒有申報價值超過50萬港元的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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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張蘭申請提交新證據遭駁回,可見張蘭要面臨一年的監禁,但張蘭一直以來都不曾到庭,此前就有媒體報道張蘭可能被強制送交監獄。

但俏江南集團創始人張蘭的兒子汪小菲發朋友圈否認這一新聞,力挺母親:“消息不實,已提出上訴”。之後,汪小菲又在微博發布了律師函,表示:“該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開庭,上訴法庭尚未對該案作出最終判決。”並稱會繼續提供新證據以推翻不實指控。

對此,有媒體向張蘭本人求證消息是否屬實,她表示十分錯愕,自己在家待得好好的,從沒聽說過這個消息。張蘭還通過律師表示,案件仲裁历經三年,尚未作出最終裁決,媒體報道不屬實,已侵犯自己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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