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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逆駛釀1死5傷案 被告曾接受智能治療

(大山腳28日訊)2年前女司機在南北大道逆向行駛釀1死5傷一案今日續審,辯方證人智能治療師李慧琦說,涉案女司機黃佩雯曾於2011年因面對學校課業問題,被轉介至醫院接受評估與治療,她在評估後發現黃佩雯的行為及專注力有問題,因此為後者制定了6個月的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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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李慧琦(47歲)是在詩布朗再也醫院擔任智能治療師,2013年她被調至甲拋峇底醫院任職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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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22年服務經驗的她,今日在庭上供證時說,被轉介來的病人,她會先做評估,之後再根據評估結果進行智能治療,其病人包括兒童和大人,平均每天會見6至8名病人。

 

她接受辯護律師林文明盤問時,確認此案被告黃佩雯曾是她的病人。詢及黃佩雯因何故被轉介到該醫院時,李慧琦坦言,她嘗試從詩布朗再也醫院搜尋黃佩雯的病曆卡,但是所有超過7年的就診記錄,都已被銷毀。

 

就診記錄已被銷毀

 

“我只記得她(黃佩雯)是因為無法應付學業的問題,被轉介過來。在進行各項評估後,我發現她的行為及專注力也有問題,因此為她制定了6個月的療程。 ”

 

在律師引導下,李慧琦指出,黃佩雯接受評估時是13歲,但卻無法很好的閱讀文章的句子,在進行群體治療時,也無法和人交流。因此,她建議把她送入特殊學校。

 

詢及被告當時的智商程度,她回應說,當時為黃佩雯進行了認知評估,但沒有進行智商評估。但從評估中,她發現被告的年齡和認知不符,即當時被告13歲,認知卻只有10歲。

 

當林文明要求她針對被告的情況做總結時,李慧琦說,由於她當時只做了6個月療程,如今要她做總結,是蠻困難的。

 

另一辯方證人鍾繼承(62歲,電纜製作顧問)供證說,2017年3月14日早上7時50分,他開車從檳城往知甘峇都工作,來到南北大道第134公里處時,剛好目睹了被告的汽車和一輛汽車發生碰撞後在該處打轉,被告的車子還撞及其車子前左的部位。他當時位於3個車道的中間車道。

 

他说,被告的车子打著高灯从前方而来,但他来不及刹车,而且后面跟著一辆客货车,他想右转但有车子,因此只能放缓前行,再试图闪避迎面而来的车子,但结果还是被撞及。

 

案展12月2日續審,屆時辯方將傳召最後一名證人,即福利局官員出庭。

 

案發時19歲的黃佩雯,被控於2017年3月14日早上約7時50分,在南北大道第134公里處(峇東埔高橋天橋)北上路段,因魯莽駕駛,導致26歲巫裔司機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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